首批“特药”纳入江苏医保报销范围
发布日期:2013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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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“特药”纳入江苏医保报销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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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二五”期间,江苏省人社厅将通过谈判机制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日前,从该厅“关爱妇女,保障健康”主题宣传活动上传来消息,首批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特药已经确定,该药品主要用于乳腺癌的治疗。 所谓特殊药品,即指在治疗重大(罕见)疾病中,临床必需、疗效确切、价格昂贵,却又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,如抗肿瘤分子靶向药、孤儿药等。 根据医改“十二五”规划,江苏省人社厅将通过建立谈判机制,将部分特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,以减轻患者负担。首批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特药已确定,商品名为赫赛汀,针剂,主要用于HER2阳性乳腺癌治疗。江苏省医保中心主任严娟表示:“通过谈判建立了共付机制,这个药由我们医保基金、患者、企业3方共同承担,企业负担大头,医保基金负担比较大的部分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对象患这类病的患者,都能享受到买6支送8支的机会。而前面6支的费用中,医保基金报销70%,个人支付30%。” 据了解,乳腺癌患者以前使用该针剂,年花费超过20万元,参加报销后可减少为几万元。 该药的医保报销自今年1月1日算起,参保患者可前往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。不过,此前由基金会或慈善总会提供全程治疗无偿用药的,医保不再支付特药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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